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(黔滇界)段扩容工程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信息
为充分了解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(黔滇界)段扩容工程项目沿线社会各界对该公路建设的意见,更好的做好拟建高速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(部令 第4号)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对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(黔滇界)段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告,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,并征求公众意见。
(一)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:
建设项目名称: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(黔滇界)段扩容工程
建设项目性质:新建
建设项目概况:本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、六盘水市境内,途经安顺市普定县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、水城县和盘州市。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北侧十二里营枢纽互通,与规划的贵安高速公路顺接,终点处设置岩峰洞隧道穿越省界山体,接云南省规划的富源(滇黔界)至麒麟高速公路。推荐路线全长173.378km,其中与纳晴高速共线段约39.313km,由纳晴高速实施,工程量不计入本项目。本项目实施路段全长134.065km(以下简称本项目均未包含共线段长度),全部新建,其中安顺段长约37.153km,六盘水段长约96.912km。项目配套建设6条连接线工程,共计34.741km。工期4年。
(二)建设单位: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通信地址: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附100号贵阳高新信息软件中心C栋
联系人:龙工 电话:13985477820 邮 编:550000
(三)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: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
通信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南段301号 邮 编: 550000
联系人:何工 电话:0851-84705131 电子信箱:353746823@qq.com
(四)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:
1)对拟建项目评价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、收集资料(公众参与),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,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,最后经贵州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通过。
2)对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。
3)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,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,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,使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。
4)为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,使项目建设、环境保护、区域社会经济之间形成协调发展的关系。
5)根据工程设计和环境现状,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,论证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。
(五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:
公众可以对和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有关的事项,包括项目的选址、走向,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、污染治理及景观影响等方面提出意见。
(六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:
建设项目沿线有关单位、专家和公众均可以下载本公告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,填写后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。
(七)其他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
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2022年1月5日